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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源市第四中学2015年党风廉政学习计划和内容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每个党员干部拒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每个党员干部拒腐倡廉的意识,按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教育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性地位;以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总体要求
1、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广泛动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反腐倡廉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之中。
3、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有效形式,健全学习制度,保证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到位。
4、以教育为契机,树立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在宣传教育期间,坚持正面宣教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召力。
三、组织领导
1、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学习负责,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带头学习。
2、办公室负责学习总体安排,制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等组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习落实情况
四、具体安排
3-4月份: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5-7月份:学习“三严三实”相关内容。
8-9月份:学习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10-11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2月份: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五、学习方法、时间和人员
(一)方法:
1、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2、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时间:2015年2月至12月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四)学习要求:
1、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
2、心得体会两遍。
3、学习笔记不少于20次。
六、达到效果
通过系统学习,使每位党员干部从思想进一步增强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行动上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从理论知识上运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等科学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的思路,创造新的业绩。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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