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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年度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

各单位:

  现将2012年度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以全日制学历申报,按初聘方式准备材料;以后学历(参加工作后通过函授、自考、进修取得的学历)申报,按考核认定方式准备材料。现将两种申报方式需要具备的条件、报送材料要求分述如下:

  1、初聘:

  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达标且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限要求如下:

  专科或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员级(中三、小二)职务;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即合计满三年),可聘为助理级(中二、小一)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可聘为中级职务。

  初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本。(操作教程:

  (3)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业务总结1份(A4纸规范打印)。

  提示:无论是否已取得职称,均可按初聘申报,按初聘报送材料时,原有职称不需上交。

  2、考核认定:

  以后学历参评,按考核认定方式,具体条件为:

  专科或中专毕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专科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中专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须按“破格”申报,在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2年。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从取得合格学历满1年后,方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本学年继续教育审验合格,年度考核也均为合格以上。

  考核认定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A :六证:
  ①第一学历证②合格最高学历证③任职资格证(如果有)④聘任证⑤教师资格证⑥2011-2012学年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绿皮本)
  要求:只上报原件即可。
  B :一表: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2012年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请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最上方注明:“××校(中心校)××级×专业 考核认定”,并按上述顺序填写装档材料名称,申报人姓名等关键信息。
  D :附注说明:
  ⑴学历证:《考核认定审核表》中的最高学历一栏要填写考核认定使用的有效后学历(不一定是参评人最高学历),且录入信息时,必须填清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交验毕业证的同时提交学籍表;毕业证丢失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同时提交学籍表。
  ⑵聘任证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填至 2011 年度,不到者续聘,并加盖公章,特别注意“行政领导签字”的填写。聘任证填写必须以资格证年限为准,以年度考核表结果为据。

  二、材料报送时间:

  随本单位中级材料一齐报送。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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