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中心
  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济源市第四中学职称晋级积分办法

为使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民主、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办法。一、任职时间:申报高级的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

 

为使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民主、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时间:申报高级的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申报一级的教师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记10分。每多一年加2分。
二、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1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荣誉证书的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一等奖(示范课)加2分,二等奖加1分。
三、论文、教学成果: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2条的记10分。在CN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且有检索页的加4分,无检索页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以上其他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加2分,省级多交流一篇加2分;市级多发表一篇加2分,多交流一篇加1分;获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国家级多一项加4分,市级以上多一项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优秀辅导奖: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3条的记10分。每多获一次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市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表彰: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4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以上表彰加4分,市级加3分。
六、班主任: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6条的记10分,在本校每多干一年班主任加2分。不符合此项业绩条件的教师,在本校任现职以来,每担任一年班主任加2分。校优秀班主任一次加5分。
七、教学成绩:每期统考获同类普高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2分(从200391日起有效,包含体育教师)。
八、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和年级长者,每年记2分。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者,每年记3分。兼任班主任者不重复记分。
九、其他:每一个校级证书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十、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称号者加6分,获得省级教育业务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者加8分,获得市级名师、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者加10分。
十一、以上所有证书要求自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时间截止积分时止。
十二、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十三、根据职[2008]1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硬条件不够晋级的教师,一律不参加晋级积分。
十四、得分占职称晋级教师积分的70%,评委会打分占职称晋级教师积分的30%,这两项分值之和为职称晋级教师最后得分。
十五、所有证书、证明,必须在获奖后及时到办公室登记,积分时临时拿出的证书或证明学校不予承认。
十六、特别说明:凡市级以下获奖项目(校级、镇级)在本校工作期间获得的参与积分,其他的不参与积分。
十七、评委组成:每年评委不固定,由校委会研究确定评委名单。(凡当年本人参评,或有配偶、直系亲属参评的,不能担任评委。)
具体计分办法:晋级得分=A(业绩积分值)+B(评委打分分值)
A=100÷个人积分最高者分值)×个人积分×70%
B=100÷评委打分积分最高者分值)×评委打分分值×30%
十八、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晋级教师名单。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按教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按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济源市第四中学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