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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源四中初级教师岗位内晋级办法

济源四中初级教师岗位内晋级办法 根据《济源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济源市第四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在

济源四中初级教师岗位内晋级办法

       根据《济源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济源市第四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在岗位设定范围内,使部分或全部符合条件的初级教师有序、公正、合理的聘任到高一级岗位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凡初级岗位内从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向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晋升的教师,初级聘任年限必须三年以上。
     (二)具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者优先。
     (三)已通过中学一级职称评审,但未聘为中级岗位的直接进入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
       二、具体操作办法
    (一)具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岗位数时,按《济源四中职称晋级积分办法》中中级积分办法排序聘用。
    (二)具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的人数少于所空岗位数时:
      1、具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评审的业绩条件者直接晋级;
      2、其余申报的初级教师按以下办法择优竞聘:
     <1>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①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②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④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⑤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具体积分细则仍以《济源四中职称晋级积分办法》实施。

        济源市第四中学
        2011年1月18日

 

 

 

济源四中职称晋级积分办法

为使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民主、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时间:申报高级的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申报一级的教师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记10分。每多一年加2分。
二、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1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荣誉证书的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一等奖(示范课)加2分,二等奖加1分。
三、论文、教学成果: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2条的记10分。在CN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且有检索页的加4分,无检索页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以上其他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加2分,省级多交流一篇加2分;市级多发表一篇加2分,多交流一篇加1分;获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国家级多一项加4分,市级以上多一项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优秀辅导奖: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3条的记10分。每多获一次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市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表彰: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4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以上表彰加4分,市级加3分。
六、班主任: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5条的记10分,在本校每多干一年班主任加2分。不符合此项业绩条件的教师,在本校任现职以来,每担任一年班主任加2分。校优秀班主任一次加5分。
七、教学成绩:每期统考获同类普高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2分(从2003年9月1日起有效,包含体育教师)。
八、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和年级长者,每年记2分。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者,每年记3分。兼任班主任者不重复记分。

九、其他:每一个校级证书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十、以上所有证书要求自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时间截止积分时止。
十一、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十二、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晋级教师名单。
十三、根据职[2008]1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硬条件不够晋级的教师,一律不参加晋级积分。
十四、得分占职称晋级教师积分的70%,评委会打分占职称晋级教师积分的30%,这两项分值之和为职称晋级教师最后得分。
十五、所有证书、证明,必须在获奖后及时到办公室登记,积分时临时拿出的证书或证明学校不予承认。
十六、特别说明:凡市级以下获奖项目(校级、镇级)在本校工作期间获得的参与积分,其他的不参与积分。


具体计分办法:
晋级得分=A(晋级积分值)+B(评委打分分值)
A=(100÷个人积分最高者分值)×个人积分×70%
B=(100÷评委打分积分最高者分值)×评委打分分值×30%
十三、评委组成:每年评委不固定,由校委会研究确定评委名单。

                                                                           济源市第四中学

说明: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本周四(2011.1.20)下午下班前,所有业绩截止时间到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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